为优化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市政府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保证立法质量,现将《条例(修订草案)》和有关说明公布,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寄送、电邮等方式反馈至龙岗街道党政和人大办(人大)。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15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2号龙岗街道办事处主楼3楼311党政和人大办(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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