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民政局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民生微实事”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民〔2022〕58号)和《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规范实施“民生微实事”区街示范项目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街道于2024年4月17日和2024年5月13日分别召开了街道“民生微实事·大盆菜”专责领导小组会议和街道党工委会议审定了街道各部门申报的本批次街道级示范项目,现将相关审定结果进行发布,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