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扶持项目”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符合条件的4个科普(教育)基地认定项目予以扶持,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扶持项目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附件名单中各单位请于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3月27日(下午6点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资金申领,同时邮寄原件用于拨款,具体详见附件2申领指南。
特此通知。
业务咨询电话(区科协办公室):0755-28949309
投诉处理科室: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0755-28948838
传真:0755-28948000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楼620室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