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范围: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级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重大产业服务平台且在龙岗区实际运营的建设单位。包括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机构(GLP)、药物发现平台、动物实验平台、检验计量检测平台、生物医药审评审批公共服务平台、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公共服务平台、小试中试平台、生物医药关键人才实训平台、生物医药产业孵化加速平台、项目管理服务平台、生物医药产业人才信息平台、制药工程技术服务平台、生物医药供应链平台、MAH综合服务平台等重大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扶持标准:按不超过上级立项部门资助金额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审核方式:核准制。以上级立项资助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