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范围:经区科技创新局备案,在龙岗区内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区级新型研发机构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主体。
扶持标准:经核准符合条件的,以上一年度成果产业化成效为主要考量指标,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审核方式:核准制。以上一年度技术交易额、合作及孵化企业数量等进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