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创新药物、医疗器械开发扶持应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1.在龙岗区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上一年度新取得化学药(第1-2类)、生物制品(预防用生物制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第1-2类)、中药和天然药物(第1-2类)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或完成上述品类药物I、II、III期临床试验或新获得上述品类药品注册证书的研发单位或上一年度新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注册人。

  3.申请扶持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药品注册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须为上一年度首次获得;申请完成药物I、II、III期临床试验的,相关临床试验须为上一年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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