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范围: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上年度贷款本息结清后提出申请的科技企业。
扶持标准: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50%、单笔最高100万元补助。同一项目已获市、区财政资金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审核方式:核准制。以贷款合同、银行凭证、评估报告等材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