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范围:经市科技创新局认定资助的,由龙岗区科技企业建设的重点企业研究院。
扶持标准: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市级资助金额的50%、最高500万元配套扶持。
审核方式:核准制。以市科技创新局认定资助名单及拨款经费到账凭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