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市第三十三高级中学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2104-440307-04-01-228326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市第三十三高级中学新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2104-440307-04-01-228326003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市第三十三高级中学新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监理);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05-10 09:00至2022-05-30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2-05-20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2-05-25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陈剑
办公电话:0755-89551366
传真:
手机号码:18165709280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岗区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1
标段编号:2104-440307-04-01-228326003001
标段名称:市第三十三高级中学新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监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5-30 18:00
招标部分估价:1400.4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市第三十三高级中学新建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前期工作管理、设计管理、勘察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BIM管理、档案信息管理、报批报建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工程结算管理、竣工财务决算管理、风险管理、后评价等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2.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监理及后续服务管理以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设计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包含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书,详见任务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及任务书,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依法承担项目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作相应的法律责任。影响工程监理资质的相关指标:本项目为一般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为7万平方米,大于3万平方米,工程等级属于一级。
工程地址:龙岗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2)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分解各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建立项目管理工作程序与制度,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总体统筹、策划、协调及管理等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工程项目。)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建项目工程监理团队,对项目的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保修及后续服务阶段监理,以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对工程监理工作全面负责,且在项目竣工前不得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为重大项目,拟派的项目总监不得兼任其他工程项目。)。3、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且其任职行为须满足《深圳市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深建规【2014】3号)。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附件信息:无
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联合体投标人。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