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坂田街道书香实验学校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2019-440307-83-01-103787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坂田街道书香实验学校新建工程(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019-440307-83-01-103787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坂田街道书香实验学校新建工程(设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02-16 09:00至2022-03-02 17: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2-02-25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2-02-27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陈剑
办公电话:0755-89551337
传真:
手机号码:18165709280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1
标段编号:2019-440307-83-01-103787001001
标段名称:坂田街道书香实验学校新建工程(设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3-02 17:00
招标部分估价:1137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绿色建筑咨询、海绵城市建设等相关设计服务;后期设计配合服务;应用BIM平台实现设计工作协同及设计工作中的沟通与协调,协助业主进行全程可视化交流服务,重点难点节点展示及深化设计复核等工作,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最终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和设计合同为准。
招标范围:建筑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概算编制;
竣工图编制;
其他:绿色建筑咨询、海绵城市建设等相关设计服务;后期设计配合服务;应用BIM平台实现设计工作协同及设计工作中的沟通与协调,协助业主进行全程可视化交流服务,重点难点节点展示及深化设计复核等工作,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最终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和设计合同为准。
主要投标成果:展板;
计划总投资:42743.68万元
工程地址:坂田街道
评标方法:记名投票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共计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报名。2.联合体合作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各个设计阶段中各方的分工划分方式和设计费用的分摊比例、分配方式等。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1、进入定标环节,但未中标的2家单位各15万元。2、进入评标环节,但未进入定标环节的第4、5、6、7名(不排序)各10万元。3、如方案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未达到本次招标设计工作深度及要求的,招标人将不予支付落标补偿费。4、落标补偿费合计70万元为固定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基本设计费中
投标保证金:0万元
项目概况: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东路西侧,堂光街南侧,为深圳市龙岗102-10&11号片区[坂田南地区]法定图则中04号控制单元内04-22地块。拟规划建设一所54班/2520个学位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含36个小学教学班(1620学位)和18个初中教学班(900学位)。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部分选配校舍、架空层、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建筑物,以及室外运动场、道路广场、配套管网及绿化等。总用地面积25664.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8992㎡,其中必配校舍用房35534㎡、专业录播室182㎡、教职工活动用房290㎡、教职工宿舍2765㎡、游泳池1200㎡、架空层5040㎡、立体运动场4416㎡、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9565㎡。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3623万元。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以上。
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资质: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或机构。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至少一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国内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无
其他:不接受个人或个人组合的报名。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附件信息: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为主。
重要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境外企业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我要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我要登记;
(2)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3)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jylc3)。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