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署全面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以全面、深入、细致的方式开展了相关工作。我署严格遵循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并规范了公开行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报告涵盖了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755-89551382,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教育综合大厦。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我署成立了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文宣骨干为成员的政务公开专项工作小组。该小组负责全署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与指导工作,按时办理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交办或转办的事项,并积极配合办理政务公开与网站建设相关业务。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执行。结合实际情况,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进一步落实《龙岗区建筑工务署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龙岗区建筑工务署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公开要求。同时,修订并完善了署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以及信息发布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轨道。三、是加强审核,层层把关。我们建立了“素材来源科室初审、办公室二审、分管署领导三审”的发布审核机制,并充分利用平台系统校验以及预览时的错别字核对等检测工具,对发布内容及其时效性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四、是加强学习,定期培训。将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选派业务骨干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深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实质,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各项工作之中,以提升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署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9条,主要包括:机构领导6条、资金信息2条、人事信息7条、政务动态35条、通知公告47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设计专栏1条、部门下载1条、招标信息273条、中标信息1条、成果展示1条、办事指南1条、审计整改情况1条以及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1条。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我们依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信函等相关渠道受理了2件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我署还开展了2024年度“政府开放日”活动。该活动全面展示了龙岗区工务署近年来负责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成果,在服务民生、保障产业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召开了座谈交流会,向活动对象介绍了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流程,听取了参建单位、社区居民等的意见建议。
此外,我们还充分利用自有美篇、“匠心营城”微信公众号、龙岗融媒、龙岗发布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与公开项目招投标、建设进展信息。同时,与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深圳侨报、深圳卫视第一现场、龙岗广电等纸媒和电视台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及时在这些平台上公开重点工作信息,如项目的开工、竣工事宜等,以保障信息的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署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尚不够全面,形式相对单一;二是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尚不健全;三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中,存在信息表述不够准确规范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署将按照区政务公开部门的指示要求,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注重时效性和规范性,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深入实际、办实事、重实效,认真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业务知识培训水平,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良好政府形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本年度我单位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