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机构改革精神,经区委编办研究决定,我局名称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更名过渡期间,新公章及业务章刻制、变更登记等工作将于一个月内完成。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