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龙岗区建筑工务局变更名称的通知》(深龙编〔2019〕6号)精神,原“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更名为“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自2019年6月6日起,正式启用“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印章,原“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印章同时废止。
专此函告。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印章模式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