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北路(龙颈坳路-科学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与备案表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 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已修编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备案表、验收鉴定书等资料,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1日组织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 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进行自验,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验收结论:本项目在动工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 ,建设过程中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 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 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材料(详见附件)进行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18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方式发 表意见和建议,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曾工         电话:0755-89551278;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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