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行为记录处理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负责的龙城街道福安学校改扩建工程施工于2024年1月24日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根据我署《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安全事故】: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拒绝投标;有关责任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视情形分别给予以下处理措施,且给予的不良行为记录时效应大于警示期时限:(二)造成1-2人死亡或造成3-9人重伤,一年内拒绝其参与工务署工程投标。

  经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处理如下:给予一年内拒绝参与工务署工程投标(2024年5月31日0时至2025年5月30日24时)。

  特此告知。

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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