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富安东路市政工程(平安大道-凤凰大道)(监理),根据我署《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节点履约评价】:(一)有一份合同节点履约评价分数为60分(含60分)-70分(不含70分),给予三个月书面严重警告。
经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处理如下:给予三个月书面严重警告(2024年5月31日0时至2024年8月30日24时)。
特此告知。
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