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及有关规定,我署按程序对阁荔路(飞扬路-龙飞大道)、塘新路(清辉路-阁荔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验收合格,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资料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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