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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教育局2021年宣传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4-26 来源:龙岗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拍摄制作教育系统2021年度宣传片,总片长约7分钟。

  二、预算控制金额

  人民币16万元(所报价格超过预算控制金额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定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表》详见附件)。

  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达3家或3家以上时,由区教育局评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按投标人综合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拍摄制作宣传片资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付款方式

  按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六、应提交的材料要求

  特别说明:应标公司除按照《评分细则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同时须提交以下5项材料,所提交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应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提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2.《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公司报价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七、具体工作流程

  1.2021年5月6日下午2:30之前,应标公司到龙岗区教育局422会议室提交投标文件(一式伍份),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特别提醒:由公司法人代表参加应标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验原件),由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应标的须交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验原件)和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2021年5月6日下午2:40,区教育局评标小组进行评标,确认预中标公司及中标价格。

  3.通过龙岗政府在线龙岗区教育局“阳光采购”栏目对采购结果进行公示,确定最终中标公司及中标价格。

  八、项目需求

  (一)总体需求:本宣传片是龙岗教育的形象片,充分展现龙岗教育近年来特别是2021年所取得的成绩及未来发展展望。宣传片的文稿撰写、摄制编辑、配音配乐、字幕制作、动画设计、外文翻译与配音等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提供相关文字资料和部分图像素材。

  1.主题鲜明,集中反映龙岗教育的成绩,有明显的本行业特色,有明确的引导性,能很好地宣传龙岗教育。

  2.主线清晰,内容新颖,叙述连贯得当,过渡顺畅自然,能引发强烈共鸣。

  3.画面优美、流畅、大气,拍摄技法纯熟、多变,能很好地配合龙岗教育的铺陈。

  4.影视拍摄组织严密、布局严整、技法多样(特技、特效等)。拍摄不少于40个场景,采访人物不少于10人,

  5.若采用纯字幕形式,字幕内容简练引人,能突出龙岗教育风采;若采用解说词形式,配音人员拥有国家一级播音员资格,语言平实生动、富含哲理、暗合逻辑。

  6.中英文字幕、有完整片头片尾。视频、音频效果优良,成片视频为高清格式,音频为高保真立体声。

  (二)技术要求

  1.中标方应拥有高效稳定的制作团队,摄制组分工明确,拥有专业编导、撰稿、摄像、动漫及编辑等技术力量。

  2.中标方摄制前须制定详细的总体拍摄方案和分镜头文字脚本,方案现实可行。

  3.中标方摄制人员应有独到的艺术理念和策划意识,能够满足采购方的制作要求。

  4.中标方应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后期编辑,并积极配合修改、补充拍摄镜头,确保制作效果。

  5.中标方须指定专人负责,全力配合区教育局开展工作。

  (三)时间要求

  1.5月中旬,中标方须提交拍摄脚本初稿;

  2.6月中旬,中标方须完成基本镜头的拍摄;

  3.7月上旬,中标方须完成成片(包括中英文字幕、配音、解说等)的提交。

  (四)品质要求

  1.供应商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拍摄制作任务;

  2.宣传片成片要经过教育局各部门及主要领导人审核,需达标通过才算完成拍摄任务;

  3.成品提供高清数据盘2份,视频U盘20份(印制龙岗教育宣传图片及字样)。

  九、投标响应承诺

  供应商参与投标的,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项目需求的所有要求,并能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殷老师,联系电话:89551658。

龙岗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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