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全面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以更好地为本单位工作服务,现拟聘请专业公司规范档案库房和对库存档案进行归档整理,3个月内完成龙岗区教育局2015-2019年文书材料档案的整理装订上架、系统录入工作;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文件材料、重大行政决策材料等重大事项、活动材料整理归档;对档案检查中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协助迎检相关工作,具体内容以区档案局检查要求为准。
二、预算控制金额及付款方式
1.控制金额:人民币陆萬圆整(60000.00元)
2.付款方式:付款参照龙岗区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标方式和定标方法
(一)招标方式
采取网上公示,内部招标的方式进行。
(二)定标方法
1.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达3家以上(含)时,采取低价的方式决定预中标公司;如果最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则直接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预中标公司。
2.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只有2家时,则开标现场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产生预中标公司(即进行二次报价,投标书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二次报价如出现两家公司报价相同,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3.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只有1家,当作流标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外资背景,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须在深圳市档案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机关单位档案整理成功经验;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附件要求提供书面声明函,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须按附件要求提供书面声明函,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项目需求
(一)总要求
1.对文书档案、重大行政决策等重大事项档案及其他日常工作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
2.编制档案目录、箱柜指引卡和档案存放地点索引。
3.协助档案管理工作:协助档案室查档、规范化库房整理、建立档案库房安全管理措施及与档案相关的其它工作。
(二)服务技术及管理要求
1.协助规范化档案库房要求
按照《档案库房建设及保管保护设备配置》《档案室建设设计规范》等标准,对档案库房的配置、档案排列,索引卡编制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协助建立档案库房管理措施。
2.档案整理要求:
(1)档案接收:严格按照采购人档案接收要求接收档案,以档案分类方案为;
(2)档案整理:按照《归档文档整理规则》等标准进行分类、整理、编码、装订、编目、装盒。
(3)档案上架: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负责按照归档上架顺序排序上架,并做好档案上架的数据统计工作和制作索引标签等工作;
(4)档案移交:认真做好档案移交;保护移交档案的安全,不使无关人员接触档案,遵守保密条例,保守档案秘密。
(三)其他
1.中标方在本合同生效起3个工作日内备齐档案整理专用设备用品入场。
2.采购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随时检查中标方产品质量,监督中标方按质量提供服务。若中标方整理质量达不到采购方要求,在采购方书面通知中标方整改后,中标方还无明显改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合同。
3.中标方应当保证采购方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保密,不得摄制、翻印、复制或以任何方式对外透露或公布采购方的档案内容。中标人须提供保证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安全的具体措施和承诺,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承诺书,且中标人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配合做好对项目团队审查。因中标方的过错造成采购方档案的损坏、丢失、泄露,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方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更换违纪人员,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六、商务需求
(一)项目完成期限要求
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二)项目负责人及整档人员要求
中标方须成立4人(含)以上项目小组,其中1人指定为项目负责人,全力配合招标方开展工作;投标时必须确定项目小组成员名单并提供相关人员简历。
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档案专业、10年以上档案工作经验和深圳市档案局颁发的《档案上岗证书》。项目团队成员都须具有2年以上档案整理工作经验。
合同履约期内,项目团队3名成员须在招标方提供的办公场所现场办公,须严格遵守招标方工作时间和纪律要求,并接受日常考勤。
中标方必须积极配合招标方做好档案工作,随时配合招标方完成整理和规范化任务;若有加班需要,须无条件配合,因加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三)工具耗材
档案盒、标签等均由投标方负责,符合档案移交进馆标准。
(四)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价格标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报价为全包价(含税)。报价中必须包括人工费、管理费、运输费、耗材、设备折旧费、材料费、税金、保险、福利、培训费等一切将可能会发生的费用。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4.投标人投标报价总额一经中标后,中标价即为该项目的合同总价。
(五)项目验收要求
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档案实体抽样甚至逐册检查,并签订项目验收报告作为档案整理完成的验收凭证。
1.验收标准:《归档文档整理规则》(DA/T22-2017);深圳市档案局关于印发《综合档案管理有关业务问题统计一口径意见(2016)》的通知等。
2.确保在整理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
3.档案实体与档案管理系统数据一一对应。
(六)注意事项
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七、投标响应承诺
供应商参与投标的,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项目需求的所有要求,并能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方应于2020年8月12日下午14:30前将密封投标文件,送至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龙岗区教育局513室,投标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12日下午15:00,龙岗区教育局416会议室。
九、投标所需材料
投标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在 文件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包括: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应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提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提供,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范围截图(均须加盖公章);
3.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的书面声明函;
6.公司报价函(须提供报价明细清单);
7.同类项目成功案例合同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8.公司简要介绍;
9.项目负责人以及团队工作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及简介。
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89551992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教育综合大厦513室
龙岗区教育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