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控制金额
本项目为龙岗区2020年新开办学校的4个信息化项目招聘监理公司,负责项目监理工作,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壹萬贰仟元(112000元)。本次招标的监理公司包含项目施工阶段、项目验收阶段的监理服务。
二、服务需求
(一)负责以下5所学校的4个项目的监理工作:
学校包括:平湖金融基地九年一贯制学校、平湖街道旧墟镇小学、南湾街道布澜小学、坂田街道和美外国语小学、龙城街道悦澜山小学。
项目包括:三网项目、空调项目、多媒体电教平台项目、办公电脑项目。
(二)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监理工作分为项目施工过程监理和项目验收监理两项内容
1.项目具体实施阶段
(1)建立完善的监理(周报)月报、工程日报制度,每周定期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并主持工程协调会;
(2)协助采购方制定对项目建设方的工作考核办法,协助采购方对项目建设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等方面进行管理和考评;
(3)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4)审核项目建设方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5)协助编写开工报告,协助办理开工及停(复)工手续;
(6)采用巡查、随工等多种方式监管工程实施过程,检查工程工艺,并做详细记录;
(7)监督检查项目建设方所用的设备及器材生产厂家、规格型号、产品数量与质量是否符合项目合同书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8)督促检查项目建设方是否按国家有关规范及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通过巡检、随工的方式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9)组织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督促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10)监管隐蔽工程实施时一定要重点随工,并拍照留存,实施完毕立即进行复查和验收;
(11)负责施工现场签证;
(12)督促检查项目建设方是否严格执行项目合同、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及施工规范,协调采购方、使用方与项目建设方之间的关系。
2.项目验收阶段
(1)督促项目建设方按要求备齐相关资料,审核其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参与并负责协调使用方和项目建设方按采购方的相关规定及流程完成项目的初验工作;
(2)初验时如出现设备品牌、型号不对称、设备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综合布线不符合规范等问题时,须责令项目建设方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行组织初验;
(3)初验通过后,须向采购方上报初验报告,在试运行阶段,中标方应定期督促项目建设方检查项目运行情况,参与质量鉴定并监督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4)负责组织项目的最终验收;
(5)协助采购方完成政府有关部门的结算审核工作;
(6)收集、汇总、处理各种项目信息、进度报表、会议纪要、监理文档,整理归档后提交给采购方;
(7)向采购方提交监理验收总结报告和项目资料,协助完善项目结算款项的支付手续,协助采购方做好竣工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监理人员安排要求:
1.人员数量要求:监理方应至少安排1名项目总监,每个项目至少安排1名现场监理进行项目验收监理,并且以上人员均需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人员具体要求: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4年或以上相关监理工作经历,现场监理必须具备2年或以上相关监理工作经历。
三、招标和定标方法
(一)本项目采用内部招标的方式进行。
(二)定标方法
1.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达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以综合评分的方式产生中标供应商。
2.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如仅有两家则开标现场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即进行二次报价,投标书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以最低报价的公司为预中标公司),二次报价如出现两家公司报价相同,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预中标供应商;如仅有一家,则作流标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信部或者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
(三)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7年5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投标人需是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或是经龙岗区教育局通过财政“信用状况”核实系统“查信”通过的供应商。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按相关程序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款的30%,所有项目交付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剩余70%的合同款。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方应于2020年6月2日上午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交至龙岗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龙岗区教育局307室陈老师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投标所需材料
有意向应标的监理公司,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范围截图(均须加盖公章);
2.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报价函;
5.供应商情况介绍、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6.如是深圳市(含龙岗区)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如不是,投标人须在投标件密封袋正面标注“非政府采购供应商”,由教育局另行“查信”通过的,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近三年相关监理项目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8.派驻本项目的总监及成员相关资格证书及监理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定为6月2日上午10点,地点设在教育局416会议室。
九、业务咨询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89551968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教育综合大厦307室
龙岗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