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龙岗区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
项目概况:《龙岗区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纳入区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计划,是在“双区驱动”背景下全面深入谋划教育顶层设计、引领龙岗教育未来发展的重要规划,是围绕如何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目标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编制实施本规划意义深远。
二、预算控制金额
控制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00元)。
三、定标方法
1.当符合审核合格供应商达三家或三家以上的,采取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的规则是: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按投标人综合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因得分相同而无法确定中标人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
2.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时,该项目作流标处理。
3.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五个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应在相关部门注册登记(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具备教育课题研究与咨询相关范围的经营资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付款方式
按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六、应提交的材料要求
特别说明:应标人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应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提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提供);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的书面声明函;
5.报价函;
6.机构简要介绍;
7.本项目服务方案(含相关建议及对策);
8.公司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之日止)教育课题研究实力、同类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9.应标时先确定3名项目骨干成员,相关人员要求详见第九点项目需求的第5小点商务需求;投标时需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个人简历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特别提示:中标后上述人员须按要求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变更,擅自变更将作违约处理)。
七、投标相关事项
1.投标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0年4月17日下午2点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交至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龙岗区教育局52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4月17日下午3点,龙岗区教育局(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开标时请各供应商派一人在现场参与答疑和质询。
区教育局评标小组进行评标,流程如下:
(1)对应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通报入围名单;
(3)对应标情况进行评标;
(4)确认预中标公司及中标价格。
3.结果发布:通过龙岗政府在线的龙岗区教育局阳光采购栏目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
八、投标文件制作
投标文件的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6份,各自装订成册,分别密封在若干个标袋中,并在标袋密封处加盖公章,同时在标袋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以及项目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投递的投标文件,龙岗区教育局可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对其后果负责。投标书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九、项目需求
(一)工作任务
编制《龙岗区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标方应在广泛论证基础上(访谈座谈、比较研究、专家咨询等),起草规划文本及编制说明,重点对“十三五”以来发展现状进行评估,对机遇挑战进行分析,制定科学合理的指标目标体系、任务、重点及相关配套政策举措(含改革事项、政策制度、重大项目安排等)。
(二)成果要求
本项目成果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龙岗区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文本及编制说明、专家论证意见及风险评估意见(含法律意见书)。
(三)工作要求
本项工作包含三个重要阶段:外出调研、撰写文本、论证审定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1.中标供应商应保持与区教育局项目联络人密切沟通。
2.中标供应商对其在工作过程中获取的项目相关方的重要文件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项目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3.中标供应商需服从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开展工作,按时按质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4.能够严守区教育局的工作规范、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事前培训,并接受相关的业务指导。
5.规划中相关数据、事实、引用法规依据不得出现错误,对与本次规划相关的工作事宜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6.根据要求编制、整理、移交工作成果,并归档。
(四)违约责任
1.项目履约期间,保持项目组人员相对固定;如有成员离职等情况发生,中标供应商应立即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接替相关服务工作。一经出现缺岗情况,限3个日历天整改完毕,未按要求整改导致项目服务未按时完成,采购单位直接书面报告财政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2.中标供应商在履约期间,如果因在岗的从业人员疏忽造成采购人的损失(包括经济与名誉等方面的损失),所有损失应由中标供应商赔偿。
(五)商务需求
1.项目投标报价:报价为全包价(含税),投标价应包含前述“项目需求”所描述的全部内容。本项目服务费用实行包干制,包含业务费、差旅费、餐费、咨询费、评审费、印刷费等所有相关费用,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其他费用。
2.进度要求:总体时间在签订合同后8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任务,达到验收要求。
(1)前期工作阶段(0.5个月):组建编制小组并确定任务分工,拟定工作计划书,启动项目。拟定调研计划、制定调研提纲、联系调研单位。
(2)广泛搜集资料和现状调研阶段(1个月):对规划涉及科室、教育办、学校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面谈或实地踏勘,获取相关数据资料信息。
(3)初步规划阶段(1个月)以前期资料收集为依据,结合国家、省市近期密集出台的各相关教育政策法规,以及行业趋势分析,形成《龙岗区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文本初稿,并向各相关科室、学校、部门进行沟通征求意见。
(4)中期规划阶段(3.5个月)根据初步规划文本修改完善,与相关学校、部门等进行第二次汇报沟通,与市、区相关规划进行衔接,并征集区属相关部门、社会公众意见形成较完整的成果。
(5)最终成果阶段(2个月)召开专家评审会,结合相关部门及专家的意见,修改完善《龙岗区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文本及编制说明,形成最终成果。
3.人员要求:项目组需要配备研究人员5名,各成员应保持合理的学科结构,熟悉教育政策法规,在相关研究领域有所建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经验。
4.项目验收要求:提交正式的《龙岗区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规范文本及编制说明,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采购方要求出具包括文本报告、专家论证意见等在内的一系列成果,并装订成册(1000本)。
5.投标响应承诺
供应商参与投标的,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项目需求的所有要求,并能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
十、业务咨询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9551972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教育综合大厦521室
附件1:参考格式
附件2:评分标准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