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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教育局饮用水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1-17 来源:龙岗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项目名称:龙岗区教育局饮用水项目采购

  二、控制金额:人民币五万肆仟五佰元整(5.45万元)

  三、项目需求

  1.桶装纯净水(≧17L),每年3300桶。

  品牌要求:农夫山泉、怡宝、景田百岁山、碧怡。

  2.瓶装天然矿泉水(≧300ml),共4500瓶。

  品牌要求:农夫山泉、怡宝、景田百岁山。

  四、商务要求

  1.免费供桶,完成合同履约后再将桶归还供货商。

  2.配送要求:每周二前(五一、国庆等节假日除外)配送至龙岗区教育局各个办公室。

  3.结算支付:桶装纯净水按每桶报价每月结算,最终以实际配送数量结算,全年不超过49500元;瓶装天然矿泉水由龙岗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与供货商对接订货,1个工作日内送达龙岗区教育局,最终以实际配送数量结算,全年不超过5000元。

  4.统计登记:每周做好配送统计,并由各办公室工作人员确认签字。

  5.配送人员:须提供配送工作人员相关健康证明,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

  6.履约评价:完成合同履约后,区教育局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履约评价。

  7.安全事项:(1)签订安全协议,配送人员在提供本项目服务过程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全部责任。(2)本次提供的饮用水如出现污染或者不符合检测报告要求的,采购人将追究中标供应商法律责任。

  8.服务时间:2020年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共11个月。

  五、招标方式

  采取网上公示,内部招标的方式进行。

  六、定标方法

  1.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达三家或三家以上的,采取票决法确定中标公司。(根据投标人资质、经营范围、企业信用情况、报价、成功案例等综合实力进行票决。)

  2.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则作流标处理。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生产或经销资格;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经销商必须具有注册资本50万元(含)以上,且具有生产厂家的书面授权代理经销合同(有效证明);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诚信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的监测报告,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溴酸盐(或硝酸盐)、大肠杆菌、重金属”等,其中无不合格监测披露。

  八、投标相关事项

  (一)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方应于2020年1月20日下午14:30前将密封投标文件和样品,送至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龙岗区教育局513室,投标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月20日下午15:00,龙岗区教育局416会议室(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在文件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包括: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范围截图(均须加盖公章);

  2.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授权委托书;

  4.投标函;

  5.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6.同类项目成功案例、供应商情况介绍、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

  十、业务咨询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89551992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教育综合大厦513室

龙岗区教育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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