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因业务需要,2025年龙岗区四所政府资助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服务项目通过自行采购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的有关采购招标事项进行公告。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的《龙岗区四所政府资助学校办学水平评估项目采购需求书》(附件)有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于2025年4月15日上午10:00前到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518办公室(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教育综合大厦),递交投标文件和有关材料,并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