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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深圳市龙岗区艾色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2-11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同意刘燕华、周明君在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北社区振业城1F11栋商铺1E(教学区);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振业城1号楼商铺4号(办公区)设立深圳市龙岗区艾色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美术类),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30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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