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同意梁美香、余少蓉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保达誉都花园1栋219、223设立深圳市龙岗区大先生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科技类校外培训(其他科技类),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33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