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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深圳市龙岗区大先生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10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同意梁美香、余少蓉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保达誉都花园1栋219、223设立深圳市龙岗区大先生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科技类校外培训(其他科技类),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33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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