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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龙岗区民办学校教师长期从教津贴(第二批)终审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29 来源:龙岗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教办、各民办中小学校:

  申报龙岗区民办学校2023-2024学年教师长期从教津贴(第二批)的人员,经过各学校初审、各街道教育办复审,区教育局终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津贴条件者均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教师对条件符合者的各项资格及连续从教年限存在异议,可实名向区教育局社管科或学校所属教办投诉反映。

社管科

0755-89551985

布吉教办

0755-28280054

龙城教办

0755-89916853

平湖教办

0755-85238746

坂田教办

0755-89373376

横岗教办

0755-28864823

南湾教办

0755-89208580

龙岗教办

0755-84812319

坪地教办

0755-84092055

  二、请各校通过“龙岗区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系统”下载详细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核对,并将公示情况拍照存档。终审公示的教师请核对好从教年限及津贴总金额,确保银行账号已激活并能正常使用。公示期间有投诉或疑义的教师将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予以处理。

  三、请各学校通知符合发放条件的教师,于12月4日前在“龙岗区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系统”中核对个人账户信息。公示结束后,从教津贴将按照相关发放标准发放至教师个人账户。

  附件:2023-2024学年龙岗区民办学校 (全区) 教师从教津贴明细表(第二批)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29日

  (联系人:罗文彬,联系电话:0755-8955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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