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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幼儿园 让每个孩子都享有优质的学前教育

发布时间: 2017-11-14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学前教育关系到儿童的健康成长。3年来,龙岗区以《深圳市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指引,以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幼儿园为导向,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近三年,我区加大了专项经费财政投入,全面落实了行动计划。2015年、2016年全区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分别达到20495.3万元、30135.21万元,分别占当年区财政性教育经费的5.95%和6.61%;2017年区人大批复学前教育一般公共预算39801万元,占区教育系统一般公共预算的7.31%。将学前教育学位建设纳入民生实事工作,学位供给规模逐年扩大。根据全区人口分布及学位供需情况,3年来共审批设立民办幼儿园92所、幼儿部1所。为保障特殊儿童的教育权利,还在区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开设了一个学前班,现有9名学生入读。同时,根据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区的需求,积极引进香港比诺等知名幼教品牌合作办学,不断推动学前教育多元化、高端化发展。

  坚持普惠公益性,做好了惠民政策广覆盖及奖励性补助标准发放。目前,已建成普惠性幼儿园291所(含6所公办园),占全区幼儿园的67.36%,实现了“在每个条件成熟的社区建成一所普惠性幼儿园”的目标。坚持“不遗漏一个、不少发一分”的原则,做好了在园儿童成长补贴审核和发放工作。2014年-2017年3个学年度先后有58290名、71167名、85093名在园儿童获得成长补贴,体现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切实提高保教人员工资待遇,确保普惠幼儿园及政府产权幼儿园专任教师工资标准不低于深圳市当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督促政府产权幼儿园做到每年用于支付教职工工资、福利的经费总额占当年保教费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同时,完成2014年-2017年3个学年度共计6次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发放工作,31673人次受惠。

  坚持优质发展,探索建立了新型公办园和集团化办学模式。在原有5所公办街道中心幼儿园管理体制基础上,2015年依托区机关幼儿园本部,率先创办区机关幼儿园龙城分园、坂田分园、南湾分园3所“以事定费”新型公办园,实现公办园覆盖辖区每个街道。2016年,建立了以龙岗区机关幼儿园为首的龙岗幼教集团,充分发挥了优质园示范带头、辐射作用。此外,还建立了优质特色幼儿园示范帮扶机制,通过46所市(区)级示范园“一帮三”结对帮扶、“托底改薄”工程等,切实提升了全区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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