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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体育培训新规出台11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 2026-10-21 来源:南方教育时报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大中小

  日前,国家体育总局印发《青少年体育培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立足“双减”工作部署,深化体教融合,对面向7至18岁青少年的课外体育技能培训活动,在师资、场地、人数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规范》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明确要求培训活动须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避免唯盈利、盲目扩张的行业倾向。

  多方面加强管理

  中小幼在职教师禁止从业

  《规范》将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体育运动学校等对象一并纳入管理范畴,在课外体育培训的从业人员、场地设施、课程班级等方面划定相应的底线。

  此前,课外体育培训行业的一大问题是从业人员资质要求不严。新出台的《规范》明确要求,执教人员至少应当持有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人社部认定人才评价机构颁发的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其他与青少年体育培训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证书中的一类。《规范》强调,课外体育培训禁止录用存在性侵害、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处于行业禁业期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场地设施上,《规范》要求棋牌类项目每班次的人均培训面积大于3平方米,其余体育项目人均培训面积大于5平方米,并指出,中小学校完成教学计划后,可依规开放体育场地,遴选合规机构提供青少年体育培训服务。

  每个班可以招多少人?《规范》明确,“普通班次”每班次不超过35人;超过10名学员的培训应至少配有2名执教人员。“高危体育项目”每班次不超过20人,应当配备1名以上经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急救证书的救护人员。同时指出,中小学可通过采购服务等方式引入校外专业人员补充师资力量。

  严控“预收费”

  新规引导行业“升级”

  近些年,校外培训“预收费”问题备受关注,国家和各地出台不少政策加强管理。《规范》对此划定了政策红线: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收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必须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课程退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承担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机构,面向自愿长训、定向培养学员可签订长期委托培训协议,协议需要报属地体育行政部门备案。

  对比2021年的《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新出台的《规范》围绕育人为本实现了多维度的规则细化与升级。如师资把关上从“何人可入”深化到“何人禁入”,收费管控上从“弹性约束”收紧为“刚性红线”,安全保障上从“应急兜底”升级为“全链条预防”等。有专家指出,在新规的指引下,课外体育技能培训市场可能迎来一次“升级”,此前粗放发展的局面将面临重新“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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