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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条负面清单为中小学教育划出红线

发布时间: 2026-04-08 来源:南方教育时报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教育公平、日常管理、办学治校、校园安全、教育生态五大领域,开展专项巩固行动,持续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形成了2026版负面清单的“20条严禁”。这是继2024年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和2025年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后,教育部连续第三年对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工作作出部署。

  明确五项重点巩固任务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介绍,《通知》在前两年“整治规范”和“深化提升”基础上锚定更高要求,提出“三个进一步”的工作目标:一是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守牢意识形态阵地,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二是进一步健全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推进各项规范管理要求内化为办学治校的基本遵循和自觉行动,显著提升管理能力和育人水平;三是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深化整治违背教育规律和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通知》明确了“五项巩固”重点任务:巩固提升教育公平水平,通过规范招生行为、规范学籍管理、“隐性失学”问题治理,促进公平水平的持续提升;巩固提升日常管理水平,促进“健康第一”理念落实到学生成长全过程;巩固提升办学治校能力,推动把规范管理要求落到每所学校;巩固提升校园安全水平,促进校园安全保障落细落实;巩固构建良好教育生态,通过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家校社协同,优化学生健康成长、教师潜心育人、社会尊师重教的教育环境。

  20条“严禁”关注校园突出问题

  20条负面清单涵盖了影响政治安全、影响教育公平、影响学生身心健康、造成课业负担过重、师德失范、侵害群众利益等六类问题,明确禁止相关行为。其中,针对各地出现的违规办学新情况新问题,负面清单进行了修订补充。包括严禁幼儿园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严禁教师有偿补课或通过直播打赏、知识付费等途径向家长变相索财,发布贩卖焦虑的内容牟利;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与违背身心发展规律、与年龄特点不符的商业性活动、竞赛类活动,或者在学生志愿服务记录中弄虚作假、买卖时长等行为。

  此外,针对中小学在教学、管理等方面容易出现的一些细节问题,《通知》也进行了强调,如严禁在学生入团、入队和班干部选拔等工作中,出现谋取私利、弄虚作假、违反程序等问题;严禁学校漠视、纵容以多欺少、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等学生欺凌行为;严禁违反关于日常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频繁组织考试,加重学生学业负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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