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区委教育纪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做好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工作,开展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涉嫌违规违纪的核查等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对区属学校、下属事业单位有关责任人开展离任审计;对区教育系统有关单位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监督;拟订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完成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