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公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规定》的公布施行引起吉华食安人的高度重视,吉华街道积极响应国家规定要求,持续加强对辖区学校、幼儿园、午托机构食堂的监督巡查和抽样检测,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防范校园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3月4日至3月11日期间,街道快检小组累计抽检辖区学校、幼儿园、托管机构28家,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食品样品98批次,经快速检测全部合格。另餐饮巡查小组对各单位食堂的营业执照、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原材料索票索证情况等进行逐一检查,督促经营单位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加强管理,共同保障校园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