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0〕2号)规定,现将深圳市水径范围内一宗非农建设用地(宗地号G06207-6020,方案编号FN036,面积约2000平方米),调入吉华街道下水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范围内事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情况
深圳市下水径股份合作公司将水径社区范围内自己名下拥有的一宗非农建设用地(宗地号G06207-6020,方案编号FN036,面积约2000平方米)调入龙岗区吉华街道下水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范围内使用,申请调入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落地在吉华路水径加油站北侧。上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整事项已通过深圳市水径股份合作公司及下水径股份合作公司完成了会议决策程序并予以公证,且经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备案通过。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下水径股份合作公司公开栏
(二)龙岗区政府网(www.lg.gov.cn)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2年3月7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整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须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须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须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国城,联系电话:0755-28259628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六路9号
特此公示。
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