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交通劝导员项目(项目编号:LGDL2024000028)于2024年3月19日通过公开招标,确认中标供应商为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合同服务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起,服务时长共计274天,合同金额为1205600元。 根据合同约定,该项目可续签两次。首次续签合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1日,合同金额1205600元。《吉华街道第二次续签聘请2026年交通劝导员项目合同》(合同编号为20250793)为第二次续签合同,期限为2025年10月2日至2026年7月2日,原定每日安排20名交通劝导员,每人每日220元,合同金额为1205600元。 因财政预算调整要求,2026年度需核减服务费322080元,核减后总费用为883520元。经与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协商,并结合工作实际,建议对2026年部分时段的人员配置及相应费用进行调整,具体如下:2026年1月份维持原20人配置,2月份核减为12人,3月1日至7月2日核减为10人。 综合上述原因,现需与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吉华街道第二次续签聘请2026年交通劝导员项目合同》补充协议,调整后合同总金额为883520元(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叁仟伍佰贰拾元整),合同服务期限及其余条款保持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