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本单位决定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吉华街道翠湖社区翠枫豪园2栋A座复式6E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1月15日15时30分
二、听证会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布龙路30号吉华街道综合执法队4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请出示身份证件。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55-28279666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