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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吉华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采购》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来源:龙岗区吉华街道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拟对吉华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吉华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3000141

合同金额(万元):7011.50482万元/年

中标供应商: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新增绿化管养及路灯管理服务量:

一、绿化管养核增区域

1、甘李二路(甘李五路-甘李路):该路段为新建道路,拟定为一级管养,需核增绿化面积3500㎡,行道树146株,其中一级绿地管养单价为19.86元/㎡/年,一级行道树单价为80.65元/株/年,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共需核增经费47212.05元。

2、长龙路垂直绿化:该区域为新建立体绿化,拟定为悬挂绿化,需核增绿化面积253.93㎡,悬挂绿化管养单价为103.89元/㎡/年,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共需核增经费15322.54元。

3、联创路(吉华段):该路段为新建道路,拟定为二级管养,需核增绿化面积1135.02㎡,行道树52株,其中二级绿地管养单价为13.7元/㎡/年,二级行道树单价为55.87元/株/年,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共需核增经费10719.08元。

4、三联路:该路段为新建道路,拟定为一级管养,需核增绿化面积928.7㎡,行道树124株,其中一级绿地管养单价为19.86元/㎡/年,一级行道树单价为80.65元/株/年,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共需核增经费16521.24元。

5、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上水径站周边:该区域为新建节点,拟定为二级管养,需核增绿化面积4761.66㎡,二级绿地管养单价为13.7元/㎡/年,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共需核增经费37889.77元。

6、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上水径站周边(边坡):该区域为新建边坡,拟定为三级管养,需核增绿化面积17135.95㎡,三级绿地管养单价为5.08元/㎡/年,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共需核增经费50560.91元。

7、凉帽新村活力城中村(甘坑遗址段):该区域为新建节点,拟定为一级管养,需核增绿化面积2240.19㎡,一级绿地管养单价为19.86元/㎡/年,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共需核增经费25840.87元。

二、路灯管理核增区域

1、华龙新村入口边坡:该区域为新建路灯,需核增路灯5盏,路灯管理单价为358元/盏/年,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共需核增经费1039.67元。

2、布龙路全伟达路段:该区域为新建路灯,需核增路灯14盏,路灯管理单价为358元/盏/年,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共需核增经费2911.08元。

3、凉帽三区:该区域为新建路灯,需核增路灯95盏,路灯管理单价为358元/盏/年,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共需核增经费19753.75元。

4、科技园路二期:该区域为新建路灯,需核增路灯122盏,路灯管理单价为358元/盏/年,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共需核增经费25367.98元。

5、布坂联络道:该区域为新建路灯,需核增路灯253盏,路灯管理单价为358元/盏/年,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共需核增经费52607.36元。

6、甘李二路西段:该区域为新建路灯,需核增路灯108盏,路灯管理单价为358元/盏/年,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共需核增经费22456.90元。

新增2026年1月至2026年7月道路及公园绿化管养服务费204066.46元,路灯管理服务费124136.74元,合计增加328203.2元。

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增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采购合同,补充采购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且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原计划数额;以及《龙岗区城市管理有关工作会议纪要(2023年第5次)》《龙岗区城市管理有关工作会议纪要(256)》中第三条第(四)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接管新建市政道路、公厕或垃圾转运站等需增加采购合同标的相同服务时,增加采购金额未超过原合同金额10%,且总金额未超过原计划数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可按规定签订补充协议”。根据《吉华街道领导班子会议纪要(68)》文件精神,同意新增2026年1月至2026年7月道路及公园绿化管养服务费和路灯管理服务费,后续按新增后的面积进行管养,增加经费328203.2元。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二路9号

联系电话:0755-28259365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5楼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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