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该城市管家服务项目含甘坑九栋两边河道至南门广场、甘坑河碧道、客家小镇北门停车场(甘坑小镇北门周边)、丽湖至中海怡翠河道、振兴云谷等五处地方,经核实,该五处涉及管理权属问题,为规范合同服务内容及财政资金使用,我街道拟申请核减项目中甘坑九栋两边河道至南门广场、甘坑河碧道、客家小镇北门停车场(甘坑小镇北门周边)、丽湖至中海怡翠河道、振兴云谷清扫保洁服务。 核减甘坑九栋两边河道至南门广场保洁服务。核减人行道面积1197.49平方米,核减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共12个月),按三级道路中标单价11.88元/平方米/年计,核减金额14226.18元(1197.49平方米×11.88元/平方米/年=14226.18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核减甘坑河碧道保洁服务。核减人行道面积4698.40平方米,绿化面积2377.29平方米,核减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共12个月),按三级道路中标单价11.88元/平方米/年、绿化保洁3.27元/平方米/年计,核减金额为63590.73元(4698.40平方米×11.88元/平方米/年+2377.29平方米×3.27元/平方米/年=63590.73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核减甘坑小镇北门停车场(甘坑小镇北门周边)保洁服务。核减门店门前面积为14424.94平方米,绿化面积2453.85平方米,核减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共12个月),按二类城中村中标单价20.2元/平方米/年、绿化保洁3.27元/平方米/年计,核减金额为299407.88元(14424.94平方米×20.2元/平方米/年+2453.85平方米×3.27元/平方米/年=299407.88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核减丽湖至中海怡翠河道保洁服务。核减人行道面积为9886.25平方米,绿化面积13120.57平方米,核减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共12个月),按三级道路中标单价11.88元/平方米/年、绿化保洁3.27元/平方米/年计,核减金额为160352.91元(9886.25平方米×11.88元/平方米/年+13120.57平方米×3.27元/平方米/年=160352.91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核减振兴云谷保洁服务。核减面积为931.75平方米,核减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共12个月),按三级道路中标单价11.88元/平方米/年计,核减金额为11069.19元(931.75平方米×11.88元/平方米/年=11069.19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以上五项核减总费用合计为548646.8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