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有关要求,广东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使用工作的通知》(粤民办发〔2019〕17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以下简称行政文书)使用工作,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更加便民、高效、规范、有序。现将《省通知》中的低保行政文书发各区民政局、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以下简称各区民政部门),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低保边缘人员审批的相关行政文书一并印发,请各区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规范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人员审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
行政文书是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边缘人员审批管理(以下简称低保和低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政部门在受理、审核、审批低保、低边对象申请过程中制定、使用规范的行政文书,是全面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低保、低边规范管理、确保低保、低边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是民政领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区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行政文书在低保规范管理中的重要性和敏感性,用行政文书的标准化推进低保、低边工作的规范化,推进经办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切实减轻困难群众负担。
二、规范改进文书
各区民政部门要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规定,按照附件所列的行政文书,全力推进行政文书的标准化。要以方便困难群众申请为基本原则,在确保规范的前提下,尽量简化表格内容,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填写。深入推进“互联网+救助”,积极推进低保、低边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审批,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信息核对平台,加强信息共享,能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的证明材料、相关信息,原则不再要求困难群众重复提交,对于确需困难群众提交的证明材料,要在申请低保、低边时及时告知。各区民政部门要同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内的行政文书,确保电子化行政文书合法、规范、标准。
三、全面强化应用
各区民政部门要将推行行政文书作为加强低保、低边规范管理和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街道在低保、低边工作中全面应用。要按照低保、低边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对在保对象及新申请对象行政文书进行归档。我局将把低保、低边行政文书使用情况,纳入业务检查评估范围,加强监督检查。
特此通知
深圳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