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
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 信息公开 > 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临时救助拟救助对象公示单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来源: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经审批,对以下对象给予临时救助,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4日至2027年6月4日(公示期为12个月)。

  街道举报电话:0755-28259456;邮箱:jhjdb@lg.gov.cn。

序号拟救助对象姓名居住社区(居)委会家庭人口申请临时救助原因拟救助金额(元)备注
1潘朗明水径社区4人急难型9210
2刘海清翠湖社区4人急难型12280
3吴长阳光华社区2人急难型6140

  注: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机构公示,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