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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临时救助拟救助对象审核公示单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下列对象申请临时救助,现将有关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可直接向街道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6年5月4日(公示期为6个月)。

  街道举报电话:0755-28259456;邮箱:jhjdb@lg.gov.cn。

序号

拟救助对象姓名

居住社区(居)委会

家庭人口

申请临时救助原因

拟救助金额(元)

备注

1

练XX

丽湖

1人

支出型

55260

未成年人

  注:依法保护申请人个人及家庭信息。临时救助获得者是未成年人的,不得公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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