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对象申请临时救助,现将有关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可直接向街道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5年3月4日(公示期为6个月)。
街道举报电话:0755-28259456。
序号
拟救助对象姓名
居住社区(居)委会
家庭人口
申请临时救助原因
拟救助金额(元)
备注
1
李小燕
三联社区
4
其丈夫旧伤感染导致器官衰竭
47456
注: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机构公示,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