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对象申请临时救助,现将有关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可直接向街道反映。
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10月22日(公示期为6个月)。
监督电话:0755-28259456。
序号
救助对象姓名
居住社区(居)委会
家庭人口
申请临时救助原因
救助金额
备注
1
林经盛
水径
6
支出型
4239
2
刘智祥
丽湖
3
29673
注: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机构公示,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