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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华街道行政服务大厅一周案例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0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1.办理事项:居住证签注业务

  2.具体时间:20181016

  3.问题描述:申请人一直居住在水径社区细靓南八巷3202,没有更改居住地,系统的入住登记时间却是2018-9-19,因为居住信息中断,签注不成功。

  通过查询居住证系统和出租屋系统发现,原来申请人的居住信息在2015-8-27(入住登记日期)——2017-10-19(搬离登记日期)期间,一直登记在水径社区细靓北八巷1106,是错误的。当办理居住证的时候,因为居住信息是连续的,所以能够成功新办。但是今年签注的时候,因为曾经录错的信息在2017-10-19被发现后,被业务员注销了居住信息,快1年的时间,申请人并没有任何居住登记,直到今年签注不成功,找到社区,才在正确的地址(3202)入住登记。

  2017-10-19搬离八巷1106的登记工作人员和2018-9-19入住登记八巷3202的登记工作人员是两个人,可能各自负责的片区不同,也没有联系群众,群众自己也不知道登记房号一直都是错误的。

  4.处理方法:

  1)针对居住登记非正常中断签注不成功,网格中心给出的解决方法是,提供近期的水电费单、租赁合同和工作站情况说明,先提交这些资料到街道网格中心,然后按新登记的时间(2018-9-19)开始算起,一个月后(2018-10-19)才能把这些资料呈递到区里,区里再决定是否批准。

  2)居住证签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非深户籍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办居住证:一是同时满足继续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即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和继续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即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二是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三是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

  此案例中的申请人不满足(2)的条件,如果不按照(1)的处理方式,需要满足新办的条件(连续居住满1年的同时连续交社保满1年),重新办居住证,第二年才可以签注。

  5.处理时间:20181016

  6.相关建议

  工作人员应该本着实事求是、工作严谨的态度,如实登记群众的居住信息,发现错误马上更改,及时联系群众了解情况,必要的时候帮助群众联系相应片区的网格同事或者提醒群众做好重新登记的工作。该案例中,因为工作人员的失误,不仅耽误了群众签注,而且造成了非常多的麻烦,群众不想走特殊流程,只能等着满足新办的条件后再重新办居住证,他们的心情是郁闷的,情绪是不满的。日常工作中,可能我们多细心一点,多询问下群众细节,多说一点办事流程,群众就可以少跑一趟甚至几趟,避免很多不满意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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