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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华街道三联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内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的公示(第四批)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6日 来源:吉华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吉华街道三联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我街道三联社区,项目拆除用地面积约28公顷。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流程》,现就三联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进行公示(第四批)。

  一、公示期:

  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1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特区报

  2、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堂,地址: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六路九号。

  3、深圳市和生股份合作公司,地址:吉华街道三联社区禾沙坑村委大楼1楼公开栏

  4、深圳市松源头股份合作公司,地址:吉华街道三联社区松元头村委大楼1楼公开栏

  5、深圳市塘径股份合作公司,地址:吉华街道三联社区三联大道1号塘径村办公室公告栏

  6、项目现场:吉华街道三联项目二期拆除范围石头背十六巷5号

  7、龙岗政府在线(www.lg.gov.cn/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吉华街道办将对异议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提出异议的相关单位及个人。未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吉华街道办将按照本公示内容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四、联系方式

  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土地整备办公室

  地址:龙岗区甘李六路9号吉华街道办事处301室

  联系人:何工,唐工

  联系电话:0755-28259327   传真:0755-28259302

  五、特别说明

  该公示所形成的相关材料仅用于对更新项目的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的核实,不作为土地及建筑物权属的认定依据,不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该项目已列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对于该项目拟拆除范围内的历史违建,应由经核实的物业权利人与市场主体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失效,该公示所形成的相关材料自动失效。

  附件:1.吉华街道三联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物业权利人核实情况汇总表(第四批)

  2.吉华街道三联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物业权利人核实房屋位置图(第四批)

  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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