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18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科室、部门:

  现将《关于做好违规办理及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深龙组通[2015]45号)转发给你们,请于9月21日前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局全体公务员、下属事业单位七八级管理岗职员(含离退休未满一年)将有效因私出国(境)证件(如护照、港澳通行证等)交局办公室统一保管,未上交的,组织人事部门将不予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

  二、备案人员如有未经批准出国(境)持有多本同类有效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请如实报至局办公室。

  特此通知。

  局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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