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推动龙岗街道办事处等三家单位获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 2021-11-03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19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通知》(深管〔2019〕57号)要求,对已进行能源审计的公共机构,按照“同类可比、优中选优”的原则开展了申报遴选工作。经综合比对,推荐了龙岗街道办事处、龙城街道办事处、龙城高级中学和龙岗中心医院4家单位申报创建第四批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创建期间,我局对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要求,引进专业节能机构,提出改进方案,持续推动龙城街道办、龙岗街道办、龙岗中心医院、龙城高级中学4家单位落实节能改造、能耗核减、制度完善等多项工作,组织协调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对龙岗中心医院、龙城高级中学创建进度督办,并邀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领导和专家对我区示范创建工作进行督导。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共同努力,龙城街道办、龙岗街道办、龙岗中心医院通过了省能源局、省财政厅评审专家组的复核,于2020年12月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授予“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2021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雄同志召集龙岗街道办、龙城街道办、龙岗中心医院3家获评单位及横岗街道办、坪地街道办、龙城高级中学、龙岗中医院等6家正在开展创建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召开了龙岗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会议。赵雄同志对我区成功获评的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的龙岗街道办、龙城街道办、龙岗中心医院表示热烈祝贺,对全程参与创建工作的工作人员和机构表示感谢,并现场转授了国家部委授予的牌匾证书。赵雄同志强调,希望各获评单位能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为平台,创新工作方法,持续完善节能措施,建立节能降碳的长效机制,树立起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医院建设标杆;希望6家正在加紧创建的单位应以三家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为榜样,充分吸取创建经验,借鉴好思路、好做法,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全部成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为推动我区公共机构“碳达峰、碳中和”、“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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