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政府采购情况简报

发布时间: 2021-05-20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廉洁办事为底线、以高效规范为准则、以质优价廉为目标,依法依规实施政府采购。2020年全年政府采购工作节约财政资金3430万元。

  一、一场食材“阳光招标”节资金1200多万元。实施建区27年来首次区机关食堂食材“阳光招标”,将涉及的43家供应商通过公开招标改为1家供应商。每年可节约资金400多万元、三年节约资金1200多万元。

  二、一份采购《补充协议》,挽回和节约资金600多万元。龙岗海关大厦机关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2019年招标,中标金额为1028.5万元。我局想方设法挤压原采购合同的“水份”,2020年9月依法依规签订《补充协议》,剔除无用设施设备、核减资金381.67万元,另无偿接收其他设施设备267.83万元,为财政节约资金共计649.50万元。

  三、三项工程“投资概算”,节约资金1300多万元。完成龙岗海关大厦机关食堂改造工程、海关大厦公共卫生间维修改造工程,主动大幅度压缩概算,相较2018年原设计概算,分别挤压项目资金“水份”621万元、215万元;重新核实区人力资源局办公楼空调系统等配套设施改造工程概算,压减资金483.95万元。为财政节约资金共计1319.95万元。

  四、21个集中采购项目,节约资金160多万元。我局还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市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实施了21个工程类、服务类集中采购项目,计划总投资3592.18万元,中标总金额3426.07万元,为财政节约资金共计166.11万元。

  五、77个局自行采购项目,节约资金90多万元。《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阳光招标实施办法》规定,金额1万元(含)以上、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须统一由包括局党委代表、局机关纪委代表、局财务管理科代表、业务骨干在内的局项目评审小组进行集中评审。全年实施评审项目77个,计划总投资2803.14万元,中标总金额2708.63万元,为财政节约资金共计94.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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