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龙岗区万元GDP水耗和电耗分别下降12.2%和11.6%,同比上一年下降了2.4和6.9个百分点。龙岗区“十一五”规划后两年的节能减排目标,即全区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电耗以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均比2005年下降14%;化学需氧量1.27万吨,比2005年下降52%。
发挥政府主导 建设“绿色”机关
——龙岗区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纪实
当前,节能减排早已是世界性的话题,龙岗区委、区政府对此也十分重视,积极推进“绿色”机关建设。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在加强机关后勤管理、有计划地实施节能工作等方面做了一系列积极探索,取得显著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节能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龙岗区政府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以区长为组长、以区发改局、贸工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专门负责全区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领导小组根据实际,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了全区“十一五”规划后两年的节能减排目标——全区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电耗以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均比2005年下降14%;化学需氧量1.27万吨,比2005年下降52%。
加强宣传教育 营造节能氛围
为提高全区民众的节能意识,龙岗区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在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组织下,2008年节能宣传月、节能减排进社区晚会、“废旧电池回收建设绿色社区”、组织中小学生参观企业节能展示厅等一系列活动陆续开展,推进了“节约型机关”建设,也让节约能源资源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先进典型得到了广泛宣传。同时,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还在机关楼宇、洗手间、电梯旁等公共场所张贴“节能小提示”3000多张,向机关各单位发放《政府机关节能小常识》2000多份,使干部职工自觉成为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宣传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加强管理工作 完善节能制度
为更好地对公共机构的物业实行管理,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用物业统一管理和能耗分包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全区40多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近50万平方米政府物业实行了统一管理的模式,统一管理后全区26栋政府办公楼的能耗逐年下降6%左右。
龙岗区积极推进“绿色”机关建设。一是做好节电工作。严格设置机关单位办公场所照明、空调和办公设施设备的能耗标准;二是做好节水工作。强化了公共机构的用水管理,开展了用水单耗考核制度,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积极推广再生水和雨水的回收利用,提高了水的重复利用率。三是做好节约办公耗材工作,无纸化办公在龙岗区已基本普及。四是做好节约公务用车工作。通过控制公车的购置,优先选用质高价低、排量适中、节能环保的公务车,使龙岗区公车配备规模和用车成本得到有效压缩。
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
龙岗区十分重视节约能源资源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利用。在中心城行政路、碧湖小区路等道路,路灯和交通信号灯都使用了太阳能;多处新建公共小区、学校、医院都配备了太阳能设备,并采用了节能环保的供热系统;在全区公共机构办公场所逐步进行照明系统的节能改造。通过节能新技术、新产品使用范围的扩大,从源头上控制机关能源资源的消耗,提高能源的使用率。
积极争取资金,推动节能改造
为更好地开展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龙岗区还制定出台了经济发展资金向节能改造倾斜的政策,重点扶持节能减排、节水等类型项目。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利用区扶持政策,自2007年以来,通过专项补助方式改造的节能项目共5个,获取专项资金扶持共500多万元,有效推进了节能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