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26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首次制定实施了《自行采购项目评审办法》,一改过去服务类、货物类和工程类自行采购项目由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自主决定的方式,成立了专门的项目釆购招投标评审小组,一律实行“货比三家”和“抽签摇号”办法,全方位做实廉政风险防控,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11月中旬,举行了首场“公务车辆维修及清洗项目”面向全社会公开“摇号招标”会,局项目评审小组成员和21家主动报名、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了此次评审活动。
会前,评审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响应的供应商资质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对1家不符合招标条件的修理厂取消了参与资格,确认由21家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供应商之间无关联关系的修理厂参加招标评审。
会上,摇号抽签权利交给了供应商,每个供应商亲自摇号确认自己的编号,并直接选举2名供应商代表实施摇号抽签招标和过程结果监督工作,“还权于民”,最终公开确定了4家中标修理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一改革创新举措,变政府部门单独操作为供应商直接操作,既扩大了群众广泛参与的透明度,又增强了政府部门公平公正的诚信度,受到广大供应商的热烈好评。一位未中标的修理厂厂长由衷地说,“今天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阳光操作,我们信服,虽然没有中标但心里舒畅。”
文/黎静,图/危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