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几套班子领导的行政事务管理与后勤服务保障。 (三)负责区政务会议及重大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保障。 (四)负责区几套班子领导和我局行政经费年度预算执行及财产管理。 (五)负责区政务用车的调度管理和服务保障。 (六)负责区委、区政府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按有关规定统筹调配区属机关办公用房。 (八)负责区直机关办公大楼的物业管理。 (九)负责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负责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直属机关工会的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