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方案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确保项目符合公平竞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红棉全民健身设施新建工程委托运营项目事项中有关公平竞争方面进行公开意见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简介
红棉全民健身设施新建工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北社区,埔园路与梧桐路交汇处,项目占地面积约9,6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665平方米,分为南北两个地块:南地块为体育馆区,新建地上3层、地下2层文体馆一栋,设置游泳馆、羽毛球馆(兼篮球场)、健身房、儿童活动区(科技体育)及地下停车场等功能区;北地块为运动公园区,设置七人制足球场、健身区、慢跑道、儿童娱乐空间、半场篮球场等场地设施。项目定位为集自然生态、康体运动、社交互动为一体的社区级文体活动中心。项目预计2027年底建成,2028年正式交付运营。
(二)实施模式
本项目采用委托运营模式实施,即由横岗街道办事处负责完成项目建设,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运营单位,授予运营单位在合同期内项目资产的运营权;运营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通过提供体育服务和经营配套服务设施获得合理回报,政府原则上不提供运营补贴;合作期届满,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全部无偿移交给横岗街道办事处或其指定机构。
(三)委托运营期限
项目运营委托期限为20年,自项目资产正向移交日起算(预计2028年,具体以移交确认书载明日期为准)。
(四)回报机制
项目运营单位通过获取体育场地订场收入、体育培训收入、配套服务设施租金收入、广告赞助收入等收回运营投入并获取合理利润,政府不提供运营补贴。运营期内,运营单位需向横岗街道办事处缴纳一定数额运营收益上缴款,专项用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本息偿付。
(五)价格机制
项目体育设施基础服务(不含培训)严格执行全民健身低、免收费价格政策,并对学生、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实行进一步优惠;体育培训、运动健身、文化休闲等经营性配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配套停车场收费按照深圳市发展改革部门公布的政府指导价标准执行。
(六)投标主体条件
投标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体资格条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二、主要征求事项
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交通、安全、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项目是否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形,以及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等。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时间及方式
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6年9月18日至9月23日)。公众和相关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提交至我单位。
四、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实施机构: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
联系部门:城市建设办公室(重大办)
联系电话:0755-28698726
电子邮箱:hgzdb@lg.gov.cn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横岗段)4001号304办公室
五、特别说明
本次公示仅为公开征求公平竞争意见,不构成项目最终特许经营决策依据,项目实施内容及方案以官方正式批复文件为准。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18日